宗祠石碑上的這些規矩,違犯者將被重罰,決不寬恕!
碑刻是中國文化中的一個(gè)亮點(diǎn)。源遠流長(cháng)的中國文化博大精深,大部分的文化成果都以書(shū)籍文獻流傳后世,然而因年代久遠,許多帛書(shū)、殘簡(jiǎn)、古籍都腐朽殘破而灰飛煙滅了,但碑刻文獻卻因金石不朽而得以流傳多年。
碑刻的內容豐富多彩,往往取材于歷史大事,因此要了解中國文化和地方文史,不能不借助于碑刻材料。它是第一手的文獻資料,同時(shí)也是原始文物,故深為文化工作者所珍視。
廣州的宗祠碑刻特別多,堪為全國典型。廣州宗祠遍及城市的大街小巷,祖宗的業(yè)績(jì)常刻記在碑石上,故宗祠石碑成為廣州碑刻最富特色的所在。
宗祠碑刻也是宗族活動(dòng)的產(chǎn)物,明清時(shí)期宗族活動(dòng)鼎盛,環(huán)繞古廣州城的大大小小的村落,每村每姓,都有大大小小的宗祠,與祠內的碑刻共同成為文化的結晶和歷史的見(jiàn)證。
祠堂里有哪些行為是禁止的?一起來(lái)看看!
秦氏大宗祠規約碑在南崗街南崗社區秦氏的始祖祠堂——秦氏大宗祠里,頭門(mén)兩次間筑有一塾臺,上立有一方形檐石柱,柱礎為花籃狀,挑頭飾石雕人物,墀頭磚雕完整。后兩次間為廂房,右墻壁嵌有一祠堂規約碑。
該規約碑立于清道光十—年(1831年),無(wú)碑名,保存完好。高0.53米,寬0.35米,全碑共11行字,滿(mǎn)行13個(gè)字,楷書(shū)。
碑內所列規約為祠堂內禁條,申明祠堂僅作祭祖之用,其喪葬嫁娶聚飲留宿諸事,均是禁止的。此規約碑為研究嶺南祠堂功用提供了比較詳細的資料,碑文如下:
祠內各禁條列后: ——祠內務(wù)宜灑掃潔凈,朝晚香燈,以昭誠敬。 ——祠內不許窩留面生可疑之人歇宿聚飲。 ——看守祠宇者不得在祠內婚男嫁女與兇喪等事。 ——祠內不許打禾曬谷,堆積柴草,安設碓磨。 ——祠內不許牧養耕牛、多蓄雞豕。 ——附近耕種田上,不得在祠內安放禾把,以及一切水車(chē)、犁、鋤并扶植果菜等物。 已上諸條,如看守人有犯,即行逐出;如系子孫有犯,即集眾公議,革胙重責,決不寬恕。 道光辛卯年仲冬吉日敦本堂立石前面提及,南崗與夏園與世為秦晉,南崗社區的秦氏大宗祠有一規約碑,而穗東街夏園社區的宗祠內也有一祠堂禁碑,可謂巧合至極。
松石徐公祠禁碑該祠堂禁碑位于黃埔穗東街夏園社區松石徐公祠內,立于民國十五年(1926年),無(wú)碑名,保存完好。高0.62米,寬0.52米。12行字,滿(mǎn)行19個(gè)字,首行字稍大,楷書(shū),陰刻,撰者不詳。
松石徐公祠禁碑的內容為禁止村民亂挖田泥,免傷龍脈,為研究民國時(shí)期當地民風(fēng)習尚的可貴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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